医疗机构恢复执业公告
惠水涟江医院于2025年6月13日向黔南州卫生健康局提交恢复执业申请,根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四条、三十九条规定,经审查,同意该医疗机构恢复执业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恢复执业医疗机构名称:惠水涟江医院
二、法定代表人:陈飞 主要负责人:陈飞
三、医疗机构登记号:79882026952273117A1002
四、执业地点:惠水县涟江街道人民南路216号
五、恢复执业时间:2025年6月20日
特此公告。
黔南州卫生健康局
2025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