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(2024年版)》《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(2016版)》有关规定,经黔南州卫生健康局申请,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公室从等级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0名专家,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。龙里县妇幼保健院对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。根据评审专家组反馈的评审结果,2024年11月28日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党委会审议:同意龙里县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,现予以公示。
如有异议,公示期间向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基层健康科(妇幼科)反映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29日—12月9日(7个工作日)
联系电话:0854-8316873
黔南州卫生健康局
2024年11月29日